一、不准无故缺席或者迟到早退评标现场;
二、不准泄露评标委员会名单及其他信息;
三、不准接受利益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不准在评标期间与利益人接触或联系;
五、不准按照他人的明示或暗示进行评标;
六、不准串通评标或干涉其他评委的评标;
七、不准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八、不准用超出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评标;
九、不准宣传和解释评标过程及有关情况;
十、不准拒绝或抵制相关部门的合理监督。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