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gz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5-24 11:30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度预算金额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641.21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641.21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

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

3、根据授权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活动所必需的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提供专家抽取服务工作。为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核验交易主体的资质提供服务。提供交易活动见证服务。

4、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据统计工作;根据统计部门授权,具体承办对外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交易形势分析报告;开展交易数据研判、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发挥交易大数据职能,为宏观经济决策负责提供参考。

5、经委托代收、代退和管理法定交易保证金。

6、执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按程序交由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协助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平台服务。

7、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开展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交易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2021年以来,我中心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三是深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和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基础工作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

2、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申报。2021年对部门整体支出设定绩效目标评价。

3、具体实施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我中心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成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绩效评价方案,设计2021年度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按照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客观、真实地进行打分,总结财政资金绩效情况,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对本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

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收入实际完成1641.21万元,比上年增加55.21万元,增长3.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641.21万元,比上年55.21万元,增长3.4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及工作任务增加的业务性项目经费的增长;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下降);上级补助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事业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其他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下降0。

2021年,本部门支出1641.21万元,比上年增加74.21万元,增长4.8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080.05万元,比上年增加79.52万元,增长7.89%,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561.16万元,比上年减少4.84万元,降低0.85%;变化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按进度付款导致人员经费完成1040.50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万元,增长12.60%,变化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支出的正常增长和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等争创成功而获得的奖励;公用经费完成39.55万元,比上年减少37.45万元,下降48.63%,变化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过紧日子”,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我单位大力压缩了一般性支出的开支。

 

1、基本支出

我中心2021年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金额1080.05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3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完成9.04万元,比上年增加1.80元,增加24.86%,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保险、车辆保养和维修,2020年3、4季度维修没有财政结算,要跨至本年度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加0%;公务接待费完成2.64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12.29%,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等制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6.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7万元,增加51.3%,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保险、车辆保养和维修,2020年3、4季度维修没有财政结算,要跨至本年度支出。

2、专项支出

我中心2021年专项支出(业务性专项)561.16万,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0.29万元,资本性支出80.87万元。

我中心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大额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预算管理方面,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匹配照片的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利用率高于90%,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按上级要求进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我中心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21年预算资金基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我中心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内,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从内控管理来看,我中心严格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完善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管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财务工作。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全方位加强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单项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1、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开发运用。一是工程建设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全类别覆盖。设计、勘察、全过程咨询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类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后,我市住建、交通、水利、工业、代建五大领域全面实现全类别全流程电子化。二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正式实现全流程电子化。11月1日起,货物、服务、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全部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交易。三是排污权首次实现进场交易且直接步入全流程电子化阶段。今年4月,本地企业首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交易,并直接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凤凰网新闻指出此举“为加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社会项目交易在全国、全省形成典范。在全国首开先河,制定《社会类项目交易规程》(试行),在全省最早开发社会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国改革报》对我中心进行了专题采访;省交易中心高度肯定此举“在全省形成良好示范”。

2、远程异地评标规模以上项目实现全覆盖。一是长株潭远程异地评标成常态。4月9日,三市交易中心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长株潭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2021年工作方案》。按照会议部署,运用“5G+区块链”技术推进三市评标合作常态化,共完成异地评标66宗。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秘书处高度肯定这一成绩“为……实现优势互补、平台互通、资源共享、规则统一积累了经验,在推动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方面亦具有典范示范作用”。二是首次与长江中下游省份开展评标协作。实现了规模以上项目异地评标全覆盖,与衡阳、郴州、永州、邵阳等地完成16宗异地评标。3月18日,联合湖北省十堰市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十堰东风小康配套生活区及商业项目异地评标,这是我市与长江中下游省份的首次评标合作。《市委要情》指出,这一举措有利于“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不断优化交易营商环境”。

3、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子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基础。在圆满完成上述职责指标任务的基础上,我中心立足高质量发展需要,主动加大了对电子化顶层设计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切实推进落实。一是在全省最早制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引入省邮电设计院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这是我中心成立6年来对平台建设顶层设计的首次探索。二是加强电子化系统安全能力建设。制定《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参与省“湖湘杯”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攻防对抗,全省400多个服务器被渗透、40个单位内网权限被获取、50多个信息系统逻辑漏洞被检测。我中心以“零渗透、零入侵、零破防”优异成绩圆满完成演练,验证了安全性能全省先进、全市领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联盟刊文指出,我中心“以实测数据检验并保障了……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为“平台的安全稳定筑起了有力的制度堡垒”。同时,在全省率先发布《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省交易中心高度肯定此举“为全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了‘湘潭经验’”。

(二)优化营商环境多点突破,全省考核综合排名第一

1、强力推进保证金交纳方式多元化。一是在全省率先实现保证金多元化交纳“两个全覆盖”。2021年9月,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系统全面上线,与2020年上线的保险保函一并运用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会项目交易三大领域。人民日报、新华网、省政府门户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省政府门户网指出:湘潭……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投标保证金保函类型和应用领域“两个全覆盖”。二是新交纳方式广泛运用,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共650宗项目、1882家单位使用电子保函方式,为企业减少占用资金1.35亿元,减负资金同比提高136.84%。《湘潭日报》指出这一创新“极大提升了企业参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实体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省优化营商环境“交易成本负担”考核中,我市该项工作得分位居全省第一。

2、保证金智能化管理系统全面运行,保证金管理更加智能化。一是保证金智能化系统运用实现闭环。在去年我中心完成智能化系统开发基础上,建行等原有3家合作银行全部实现与我中心智能化系统的对接,今年新增的农行等5家合作银行也正在推进系统对接。投标保证金管理跨入智能化阶段。二是保证金退还更加便捷精准高效。依托保证金智能化管理系统,退还较法定时限缩短20%,1-11月退还7068笔37.48亿元、转成交价款33.12亿元,无一例延迟、失误现象。《廉洁湘潭》强调此举“明显缩短了保证金收退周期,全面提升了保证金业务智能化管理水平,也提高了投标人的资金回笼率,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3、省内CA互认跨上新台阶。一是省内CA互认运用常态化。今年市场主体通过CA办理业务3000余笔,其中本地CA办理业务 900余笔,异地CA办理业务2100余笔,异地CA业务占比超70%。二是省内首家启动“区块链+CA互认”平台试点。6月份率先试点,在全省率先接入“区块链+CA”互认平台,进一步打破了CA区域限制。同时,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传统介质CA携带不便、补办成本高等弊端,最早探索完成电子CA互认工作。省交易中心对这一创新举措的惠企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赞誉此举“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对象获得感”。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我市该项指标得分居全省第一。

(三)多措并举规范现场交易各方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秩序

1、制度化开展交易数据分析应用,交易智慧化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在全省最早成立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应用专门机构。领先于省交易中心和其他市州交易中心,成立交易统计科。2021年2月,新机构正式运行,交易数据分析应用进入专业化、制度化阶段。二是在全省率先出台交易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实施细则》,启动了交易数据深度应用课题研究、交易数据分析系统开发建设。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形成月度、半年度交易统计分析报告12篇,为领导、职能部门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和参谋服务。湘潭市数据共享互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指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增效和应用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三是交易场馆实现智能化提质升级。以搬迁“市民之家”新场馆为契机,紧扣“固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围绕智慧监管化需求,全面铺开交易业务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管理系统、变声对讲系统、开评标音视频智能归档系统等14个智能化系统开发,为智慧化监管提供了更先进、更前沿的设备及技术保障。

2、扎实开展四类标准化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构建四类标准化体系。构建了“标准化顶层设计”“现场服务管理”“中心人员服务行为”“交易场馆配套设施”四类标准化体系。在全省率先启动交易标准化服务指南及流程规范修编工作。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赞誉我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实现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有助于“推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二是成功参与“湖南公共资源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主动对接省交易中心,承担国家级试点项目中的“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受理登记规程”省级地方标准编制。

3、持续探索完善见证管理,现场交易秩序持续好转。一是严谨规范开展日常见证管理。完成2204个项目的见证管理,现场纠正代理机构涉嫌违规行为7次;对2027个项目、7051人次评标评审专家开展考评,通报违规违纪专家8人,同比下降63%。二是规范有序开展交易异常情形处置。进一步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及时告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置。今年处置异常情形84起,同比下降40%。三是重点加强代理机构场内从业行为管理。制定了《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最先建立实施《代理机构不遵守场内相关规定情况的通报制度》;制定了《评标代理机构退出电子标评标现场的规定》,在我市招投标史上首次做到了代理机构退出评标区域。省交易中心对这一系列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一“组合拳”“显著规范了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秩序,为推动实现‘十四五’时期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

(四)为全市重点项目进场交易和化债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1、投标保证金新增合作银行事项实现重大突破。从全市化债大局出发,主动灵活协调解除了原有3家合作银行的排他性条款,通过公开招投标新增农行等5家合作银行,圆满完成了迎春书记指示,一定程度上为全市化债工作抢了时间、争了主动。这一创造性突破性业绩被《市委要情》予以刊载。

2、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要跑”的转变。一是积极推进交易业务网上办理。共网上受理项目4106次,进场交易2352场,其中成交2027宗,交易金额256.53亿元,节约金额4.90亿元,增收金额0.71亿元;收取交易服务费0.43亿元,同比增长13.16%。二是“网上办”逐步升级为“掌上办”。启动移动终端服务能力建设,推行“掌上交易”。目前已基本完善交易平台移动APP第一期建设。三是“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正式运行。12月下旬,“网上开标”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要跑”的转变。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交通、食宿等成本。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该项指标得分居全省第一。

3、优质高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主动服务全市化债。一是扎实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一体化等项目交易服务保障,高质量完成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等158宗重点项目进场交易,交易额73.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07%和29.39%。二是主动立足市县化债需要,高效开展国土资源交易和提前转价款。对市本级和县市区、园区的每一宗项目挂牌,都主动做到市资规局资料移交当日实现挂牌,为此多次加班加点。目前国土项目共成交138宗,交易金额101.75亿元,溢价5539万元。同时,立足市本级、县市区、园区、平台公司资金需求,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做到了竞买保证金第一时间转付价款,共为72个项目提前10天转成交价款共计27.11亿元,为市本级和各县市、园区、平台公司化债工作抢夺时间主动权,深得市领导和县市园区、平台公司一致赞誉。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第一,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不够多元化,要按照更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指标的设定。存在对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的问题。

第二,指标的设定要进一步精细化。个别绩效目标效果指标缺乏相对应的数量、质量资料,以致无法衡量项目效果,影响客观评价,还有些目标缺乏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无法充分体现服务效果。

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二)强化管理规范行为。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目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三)科学考核注重实效。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效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绩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二是注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部门职责明确服务对象、确定调查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收集服务对象满意度资料反映部门服务效果。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过    程

预算执行

30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我中心2021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到位1641.21万元,其中:1.年初预算到位1609.46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无预算调整;2.因追加调整金额正常增资、提高津补贴等国家政策原因,年中追加31.75万元;3.上年结转23.5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9%

预算调整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5

4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基本支出实际支出/基本支出年度总预算)*100%。

我中心2021年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支出981.35万元,实际支出合计金额1080.05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10%,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3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5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5

4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项目支出实际支出/项目支出年度总预算)*100%。

我中心2021年专项支出(业务性专项)预算为628.11万元,实际支出561.16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10.7%,包括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0.29万元,资本性支出80.8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5

3

资金结余

我中心2021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到位:年初1609.46万元,上年结转23.55万元年中追加31.75万元,无结余。

无结余,5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余,3分;结余超过上年结余,不得分。

5

5

是否分项目核算结余结转,是,5分;否,0分。

5

5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45万元,实际完成9.0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5.66%。比上年增加1.80元,增加下降2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加下降0%;公务接待费完成2.64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6.40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增加52.38%。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5

预算管理

20

管理制度健全性

 一是全面梳理制度。按照“继续执行的、需要修订的、应该废止的、必须建立的”原则,全面梳理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按照“有据、务实、管用”“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原则,陆续出台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微信QQ工作群管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考勤、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内控制度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3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5

5

专账核算

严格按项目支出进行专账核算

项目支出是否分项目单独核算,是5;否,0分。

5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严格按时间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中心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2分。                                            

5

5

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是否进行了政府采购,是,5分;否,0分。

5

5

资产管理

5

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严格规范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3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5

5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1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

2021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土地、社会项目应进必进,全年共受理交易项目4723宗,进场交易2622场,成交2259宗;交易金额313.62亿元;节约金额5.39亿元;收取交易服务费0.53亿元。

受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土地项目进场交易并提供服务

15

15

履职 效益

完成进场交易2200场次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1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

1)工程项目:交易244场成交244宗交易金额107.13亿元,节约3.57亿元 政府采购: 交易1606场成交1352宗交易金21.07亿元,节约金额 0.57亿元 社会项目:交易251场,成交228宗,交易12.86亿元,节约 0.76亿元

国土项目共计成交138宗,交易金额101.75亿元,溢价5539万元。其中,市本级成交64宗,交易金额79.69亿元。

(2)工程建设全电化交易实现全类别覆盖。在去年全电化基础上,今年住建领域设计、勘察、全过程咨询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类别均实现全电化。至此,住建、交通、水利、工业、代建五大领域都实现了全类别全电化,政府采购、社会项目招投标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工程建设共完成项目交易105宗,同比增长32.9%。全电化交易的持续推进且位居全省领先位置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全部采用全电化交易,已完成5宗项目交易、交易金额2159万元

 

 

 

 

 

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会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10

10

履职 效益

全面推动网上受理、网上预约、信息发布,降低交易主体办事成本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3

 

1、自4月开展排污权交易以来,我中心共成交排污权36宗,共计成交108.171 吨,交易额172.2574万。其中受让二氧化硫共75.4吨,交易额95.7865万;受让氮氧化物共26.916吨,交易额60.692万;受让氨氮共0.605吨,交易额2.7845万;受让化学需氧量共5.25吨,交易额12.9944万。2、工程建设全流程电子标共52个项目55个标段,中标金额16.45亿元3、矿业权系统已在202012月上线,但目前未有项目交易。

已按照要求和标准,对我中心现有,对现有电子招标文件工具、电子投标文件工具、电子开评标系统做同步修改,同时各项数据均能正常传输。

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矿业权、排污权业务均运行顺利

按上级要求完成系统调整,保障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矿业权、排污权等业务正常开展。

按照省交易中心和行政监管部门新发布的计价办法、评标办法、数据互联互通标准等文件,对现有电子招标文件工具、电子投标文件工具、电子开评标系统做同步修改,评标系统能够正常进行清标,省、市交易数据能够正常传输。2021年顺利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矿业权、排污权等业务运行。

 

 

 

 

5

5

履职

 

效益

已按上级要求完成系统调整,保障工程建设交易活动、排污权等业务正常开展。《市委要情汇报》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有利于环境资源化配置,有利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排污单位树立环境意识,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各项交易正常进行,持续为我市持续创造经济效益。

按上级要求完成系统调整,保障工程建设交易活动、排污权等业务正常开展

各项交易正常进行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4

 

加强电子化系统安全能力建设,首次建立交易平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网络安全性能位居全省先进、全市领先。参与全国公共资源平台攻防演练、省“湖湘杯”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市“网安湘潭”专项行动。省攻防演练由20多家国内顶尖网络安全团队组成攻击方,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进行检测。经过为期三个多月的激烈攻防对抗,全省有400多个服务器被渗透、40个单位内网权限被获取、50多个信息系统逻辑漏洞被检测。我中心以“零渗透、零入侵、零破防”优异成绩圆满完成演练,以实测数据证明了交易系统安全性能位列全省先进、全市领先。

 

保障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矿产权、场地管理、主体信息、保证金等7个电子平台业务系统可靠高效运行;

 

5

 

5

 

履职 效益

保障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运转正常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5

 

有效提高了保证金清退速度,收保证金7625笔,51.08亿元,退保证金7802笔,51.25亿元

及时清退各类投标保证金。

5

5

履职 效益

将法定5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提前到3个工作日退还。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6

 

全年完成非税收缴528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03%

及时足额为财政创收,全年实现交易服务费增长30%以上。

5

5

履职 效益

收缴交易服务费2600万元

产   出

效   果

职责 履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6

 

服务质量实现“三个零”(项目受理“零投诉”、信息发布“零失误”、数据统计报送“零差错”)目标

全面实行“窗口全责制”,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

履职 效益

群众满意,无投诉

合计

100

 

 

 

 

10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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