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综合部
1、负责中心日常政务与综合协调、主任办公会议、主任例会、重点工作督查督办;
2、负责重要文稿起草、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收发文、机要保密、行政公章管理、建议提案办理;
3、负责后勤保障、公务接待、重大会务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牵头做好物资及服务采购工作;
4、负责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
1、贯彻执行上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年度综合预决算编制、申报和公开,各项支出审核、财务日常核算和财务报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内部控制和财务分析;
3、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保证金代收代退、核算、保密和交易服务费收取;
4、负责财政票据、印鉴管理和单位个人所得税核算申报、代扣代缴;
5、负责综合金融服务以及与合作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
6、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部
1、牵头负责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服务,对中心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济合同、重大项目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2、协助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场内交易政策、交易流程、标准化建设方案;
3、牵头研究和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法规,推进业务领域改革;
4、负责配合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各方场内行为动态评价;
5、负责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协调;
6、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档案部
1、负责中心政务信息公开、运行维护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牵头开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市长信箱有关工作,做好中心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意识形态舆情引导和管控;
2、负责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存储和管理,以及录音录像资料的收集、维护、存储;
3、负责中心文书及交易业务资料的档案整理、规范、存储、调阅管理;
4、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建设交易部
1、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交易的综合服务,维护进场交易秩序;
2、负责项目受理(含场地安排)、业务咨询、结果查询,以及远程异地评标主场项目的受理、调度、协调事项;
3、承担进场交易项目见证管理和交易异常情形处置工作,记录、整理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归档移交;
4、研究提出本业务领域电子化交易需求、交易规则流程,研究分析该领域交易数据、交易活动的规律和特征;
5、牵头负责中心承担的长株潭城市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工作;
6、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府采购交易部
1、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集中采购项目的综合服务,维护进场交易秩序;
2、负责项目受理(含场地安排)、业务咨询、结果查询,以及远程异地评标主场项目的受理、调度、协调事项;
3、承担进场交易项目见证管理和交易异常情形处置工作,记录、整理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归档移交;
4、研究提出本业务领域电子化交易需求、交易规则流程,研究分析该领域交易数据、交易活动的规律和特征;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有产权交易部
1、负责国有产权项目交易的综合服务,维护进场交易秩序;
2、负责项目受理(含场地安排)、业务咨询、结果查询;
3、承担进场交易项目见证管理和交易异常情形处置工作,记录、整理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归档移交;
4、研究提出本业务领域电子化交易需求、交易规则流程,研究分析该领域交易数据、交易活动的规律和特征;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自然资源交易部
1、负责自然资源项目交易的综合服务,维护进场交易秩序;
2、负责项目办理、业务咨询、结果查询及公示;
3、承担进场交易项目见证管理和交易异常情形处置工作,记录、整理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归档移交;
4、研究提出本业务领域电子化交易需求、交易规则流程,研究分析该领域交易数据、交易活动的规律和特征;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项目交易部
1、负责社会类项目交易的综合服务,维护进场交易秩序;
2、负责项目受理(含场地安排)、业务咨询、结果查询;
3、承担进场交易项目见证管理和交易异常情形处置工作,记录、整理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归档移交;
4、研究提出本业务领域电子化交易需求、交易规则流程,研究分析该领域交易数据、交易活动的规律和特征;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交易统计部
1、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据统计工作,根据统计部门授权具体承办对外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交易形势分析报告;
2、负责开展交易数据研判、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3、发挥交易大数据职能,为宏观经济决策负责提供参考;
4、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应用技术保障部
1、负责应用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及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电子交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研究分析信息化发展趋势和技术需求,负责各类应用软件开发和技术支持,建立各项业务数据库;
3、负责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维护;
4、负责驻场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5、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市场服务部
1、负责提供进场交易项目的专家抽取服务,配合完成专家库专家选集和评标专家业务培训;
2、负责对专家考勤、遵守现场管理秩序等情况进行记录考评;
3、负责交易业务区域门禁管理事项;
4、负责交易业务区域硬件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的每日检查和规范管理;
5、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副场项目的受理、调度、协调事项;
6、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监督服务部
1、牵头承担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联络和业务协调工作;
2、负责交易活动中来信来访和质疑投诉的受理、交办督办和处理答复;
3、牵头拟订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负责对见证人员、窗口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对参与平台内交易相关各方的活动进行动态评价;
4、牵头负责交易异常情形处置工作,负责对异常情形进行汇总、分析;
5、牵头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6、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人事部
1、负责中心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组公章管理;
2、负责工作人员招录、退休、选聘任免、抽调选派、教育培训、职称工作、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和干部人事年度统计工作;
3、负责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岗位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事项;
4、负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事项;
5、负责绩效考核、内部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有关工作;
6、负责考勤事项;
7、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
8、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含机关纪委)
1、负责执行上级和中心党组的决议和决定,提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指导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支部考核等工作;
3、负责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开展党建主题教育活动;
4、负责群团工作、统战工作,牵头开展创文创卫、基层联点帮扶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
6、受理党员的信访、举报、控告、申诉等工作;
7、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