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文明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根据湘文明办〔2022〕4号文件精神及市文明委工作安排,拟在全市开展2022届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表彰,并对2018届和2020届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进行复查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选表彰有关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凡村镇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明显,示范作用较强,可参与湘潭市文明村镇评选,已获得市级文明村镇称号的镇(乡)和行政村,可参与省文明村镇评选。
2.凡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街道(社区),实行独立核算、建有党的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可参与湘潭市文明单位评选,已经获得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可参与湖南省文明单位评选。届期内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可分别参与省、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评选。
3.凡模范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家庭,可参与湘潭市文明家庭评选,已获得市文明家庭称号的可参与省文明家庭评选。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抗疫先进工作者、乡村振兴先进个人、“中国好人”“湖南好人”、最美家庭、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最美志愿者、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优先推荐。
4.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高校、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均可参与湘潭市文明校园评选。已经获得市级文明标兵校园荣誉称号的可参与省级文明校园评选,届期内的省、市级文明校园可分别参与省、市级文明标兵校园评选。
2016届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荣誉称号自动消失,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同一级别荣誉称号,不得申报更高一级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按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管理办法》《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意见》及市级评选管理办法组织推荐申报。推荐单位考评严格执行2022年版测评细则。测评细则由省、市级文明办修订后印发。
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不坚决、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出现重大问题或舆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得推荐。
2021年省、市级复查认定通报被撤销荣誉称号的村镇、单位、家庭、校园不得推荐参评。2021年1月1日以来,发生重大“负面清单”问题的,不得推荐参评。
(三)评选办法
1.推荐方式。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由县市区、园区摸底省、市级申报名单,向市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文明家庭由市妇联牵头组织申报,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分别形成推荐报告提交市文明委。
2.推荐要求。各县市区、园区文明委及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对申报的单位严格考察把关。推荐前应就涉及“负面清单”问题征求本地有关部门意见,因推荐把关不严、经考评不合格被取消申报资格的,一律不得另外申报替补。推荐名单应向基层倾斜,避免过分集中,市直单位申报名额分别不得超过总推荐数的2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不得少于总推荐数的10%。
3.材料报送。省级总体推荐报告、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市级推荐报告、申报表纸质一式三份,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市文明办。除文明家庭外所有申报表需在表头加盖申报单位行政公章。申报文明家庭需另提供电子版全家福彩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2M)。
(四)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分别由省、市文明委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二、关于复查认定有关工作
(一)复查对象
省、市文明委表彰的2020届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2021年经省、市文明委复查(认定)保持荣誉称号的2018届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及黄牌警告单位。
(二)复查主体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园区)、市教育局、市妇联对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文明家庭分别组织复查,提出复查建议。
(三)复查标准
严格按照《湖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22年版)》《湖南省文明行业测评细则(2022年版)》《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2022年版)》《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和管理办法》及市级评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复查。
(四)复查确认
经省、市文明委审定符合条件的,确认保留荣誉称号;不符合条件的,给予黄牌警告或取消荣誉称号。
取消荣誉称号的,奖牌由各县市区(园区)文明委和相关责任单位收回,不得继续对外悬挂;荣誉称号自动消失的,奖牌可由原单位存放档案室,不再对外悬挂。
(五)复查认定涉改对象
届期内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中,凡涉及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变动、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属于复查认定对象,按照复查程序进行复查。其中,涉改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还需每个单位单独填报《涉改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情况统计表》。
省、市级《复查报告》《复查情况汇总表》《涉改单位复查认定汇总表》《涉改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情况统计表》《复查审批表》盖章版、电子版材料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9月25日前报市文明办。
三、工作要求
1.坚持从严把关。要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严谨复查认定,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成果持续巩固、社会高度认可的城市、村镇、行业、单位、家庭、校园推荐上来,辨识出来。对于把关不严、“带病”推荐和敷衍复查的,市文明办将严肃问责。
2.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上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得替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按规矩、制度和程序办事,确保评选复查工作风清气正。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市文明办将严肃处理。
3.反对形式主义。要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对参评和复查对象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突击迎检问题,确保评选复查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结果经得起检验。对于发生形式主义问题的,市文明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文明委领导批准后,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荣誉称号。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55557587,电子邮箱:24894058@qq.com。
附件:1.省级申报表
2.市级申报表
3.复查情况汇总表
4.涉改单位复查认定汇总表
5.涉改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情况统计表
6.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复查审批表
湘潭市精神
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6
月25日
附件1
湖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
申 报 表
湖南省文明村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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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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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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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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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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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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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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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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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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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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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文明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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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自然概况;②2021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湖南省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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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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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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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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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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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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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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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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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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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文明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两新工委、省国资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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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文明标兵单位”请注明省文明单位届次。
2.创建成效简介包括:①单位基本情况;②2021年主要业务指标情况;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湖南省文明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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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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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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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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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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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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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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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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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社区意见 (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妇联推荐家庭)
盖 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市州文明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妇联)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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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申报表
(市州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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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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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文明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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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标兵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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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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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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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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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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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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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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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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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教育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州文明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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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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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成效简介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学校获各级文明校园(单位)称号情况;3.创建工作主要经验做法。
附件2
湘潭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
申 报 表
湘潭市文明村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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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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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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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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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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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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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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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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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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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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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园区)文明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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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自然概况;②2021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湘潭市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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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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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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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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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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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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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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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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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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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园区)文明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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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文明标兵单位”请注明市文明单位届次。
2.创建成效简介包括:①单位基本情况;②2021年主要业务指标情况;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湘潭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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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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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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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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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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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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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级以上荣誉 |
示例:×年×月,被××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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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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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社区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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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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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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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文明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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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标兵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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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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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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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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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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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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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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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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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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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成效简介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学校获各级文明校园(单位)称号情况;3.创建工作主要经验做法。
附件3
复查情况汇总表
复查县市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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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复查单位名称 |
荣誉称号及届次 |
排名 |
复查建议 |
建议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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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
××××村镇 |
2018届省/市文明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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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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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2 |
××××单位 |
2018届省/市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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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警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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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复查对象只包括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类别,并按此顺序依次填报;2. 按届次分类填写;3. 复查建议分为合格、黄牌警告、撤销荣誉称号、终止荣誉称号四类;4. “建议原因”请条目式列举,简要说明时间、对象(含职务)、事件及处理结果;5. 涉改村镇、单位不填写本表。
附件4
涉改单位复查认定汇总表
复查县市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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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改 原单位 |
届次荣誉 |
涉改情况 |
复查建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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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涉改单位请按照全国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单位、市文明标兵单位、市文明单位顺序分类填写。2. 村镇、校园涉改请一并填写。
附件5
涉改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情况统计表
涉改后新组成单位名称(盖章):
有关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市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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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重组前各单位名称 |
单位1 |
单位2 |
单位3 |
单位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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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文明单位层级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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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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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新组成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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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成单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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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并重组前各单位名称指划转到新组成单位前的单位名称。
2.获文明单位层级指划转前单位所获国家级、省级、市州级(省直机关、省国资委)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3.推荐渠道指市州、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国资委的文明办。
4.转入新组成单位人数指涉改后各单位划转到新组成单位人数。
5.涉改的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所在市州、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国资委文明办要就改革重组后单位的总人数以及各单位划转到新组成单位的人数等信息与本地本系统有关组织或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并就所获文明单位层级和时间严格把关。
附件6
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复查表
(市州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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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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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类别 |
文明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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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标兵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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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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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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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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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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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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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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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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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教育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州文明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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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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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成效简介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学校获各级文明校园(单位)称号情况;3.创建工作主要经验做法。
湘潭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复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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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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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类别 |
文明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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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标兵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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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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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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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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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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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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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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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效简介(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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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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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建成效简介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学校获各级文明校园(单位)称号情况;3.创建工作主要经验做法。